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选拔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所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考生申请
1.申请条件
(1)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普通招考考生的外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低于580分或六级不低于450分(5年有效);
②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2年有效);
③IELTS成绩不低于6.5分(2年有效);
④专业英语四级(TEM-4)合格及以上;
⑤高等教育阶段参加境外英语授课学位项目学习,以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证书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⑥高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与毕业证;
⑦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的高等教育机构交流学习10个月及以上(报名之日前三年内);
⑧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不少于一篇英文学术论文(报名之日前三年内);
⑨其他具有相当水平的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经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认可。
(3)专业学术要求: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具有相当水平的科研能力。
(4)本所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不接受境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2.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或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
(3)考生个人介绍,包括:
①学术简历:教育、学术研究及工作经历(从大学起不间断),相关科研情况一览表;
②个人陈述:考生的教育、学术和工作经历如何预备了考生进行高等教育领域的研究,考生和本所研究方向的关系,考生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个人陈述限1千字);
(4)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就读单位盖章);
(5)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在读和预计可按时毕业的说明(院系盖章),境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外语水平证明;
(7)已有科研成果清单,附科研成果(不限是否发表),并选取其中两篇论文作为代表性学术论文置于最前列。科研成果若非独立发表,应说明考生的工作内容;
(8)其他重要获奖证书;
(9)一份5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包括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正文明确提出研究问题及意义、相关文献评述和本研究可能的学术贡献,简述研究设计(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
(10)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
(11)两封由具有正高职称、了解考生学术研究情况的人文社会科学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在报考服务系统中在线填写相关信息,通过邮件上传,无须下载打印,无须寄送纸质版),推荐人应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12)在职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和同意报考证明。
3.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网上提交上述电子版申请材料外,还应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不含专家推荐信)寄送至本所。请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送达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光华东主楼2422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办公室(邮编200433),联系电话:021-65641173,并在信封醒目位置注明“高教所博士申请-考核材料”字样。
(2)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符合要求,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证件、证书、证明、成绩单等材料上传扫描件,证明、学业成绩单等寄送原件。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本所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纸质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3)本所在审核过程中可视情况要求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报告等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届时须提交申请材料原件。
三、报考资格审查
本所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本阶段为形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审核阶段。
四、申请材料审核
1.本所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硕士论文占35%,科研计划书占35%,学术论文占10%,高等教育各阶段成绩、奖项和科研经历占10%,个人陈述和推荐信占10%。外语达标为准入条件。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原则上按照不超过300%的复试录取比例择优提出复试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3.复试名单经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本所网站(https:// http://www.ihe.fudan.edu.cn/)公布,招生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到复试考生。
五、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暂定2024年3月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由考核专家组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专业外语能力,对考生的知识基础、研究素养、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综合能力、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
3.面试过程分为“个人研究计划陈述与答辩”(考生须准备PPT)“专业知识”(涵盖高等教育研究相关理论、量化及质性方法等)和“专业外语”三个部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其中研究计划与专业知识考核35分钟左右,外语考核5分钟左右。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个人研究计划陈述与答辩占50%,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占5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录取
1.考生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核算。其中材料审核成绩占1/3,复试考核成绩占2/3。复试考核原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院系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单位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3.本所按照考生总成绩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本所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
七、其他说明
1.本选拔办法适用于高等教育研究所2024年普通招考相关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单列排序。
2.本办法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本所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65641173,linglankong@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55664241,ylzhao77@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