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5年推免生(第二轮)选拔活动通知
一、2025年推免生(第二轮)选拔活动简介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以下简称“高教所”)成立于1986年,主要承担有关高等教育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本校改革发展的调研和咨询、以及研究生培养等任务。高等教育研究所的前身是教务处辖下的高教研究室,1986年1月正式成立独立建制的高等教育研究所。高教所现设有三个硕士学位点、一个博士学位点以及一个教育专业硕士点,是“国优计划”项目的主要参与和培养单位。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点(1996年获准,1997年首次招生),主要培养高等教育问题研究高级专门人才。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2003年获准,2004年首次招生),主要培养教育经济问题研究高级专门人才。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学位点(2005获准,2006年首次招生),主要培养课程与教学问题研究高级专门人才。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点(2012年获准授权,2013年首次招生),主要培养具有本学科重大问题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点(2010年获准授权,2011年首次招生),主要培养师德高尚、学识博通、专业精深、钟情教育事业、兼具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新时代学习型、研究型教师。
教育专硕项目:复旦大学发挥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育人和学术优势,进一步创新了教育硕士项目的培养方式:其一,构建了“学科+教育”的学科交叉协同育人模式。由高教所联合物理学系、历史学系共同培养具备学科知识和学科思维、能基于学习科学原理设计和开展学科教学,具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教师;其二,建设了一支国际化、跨学科、高水平的导师队伍,从理想信念、学识涵养和教学胜任力等多方面为未来教师提供垂范和指导;其三,为学习者提供高质量的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体验。课程学习注重提升学习者的思维品质、学科知识视野和探究性学习能力;实践教学由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特级教师给予个性化指导,多元的实践教学体验兼顾学科研究能力和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6:00
三、报名专业及名额
1. (专业学位)教育(学科历史),硕士5人。
以上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条件
1.全国各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受本科专业为历史学的学生申请,同时也欢迎相关学科且具有较好文史基础的优秀学生跨专业申请。
2.学习成绩优秀,达到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要求。
3.具有一定的学术科研能力或潜力。有志于进一步从事教育学专业的学习。
4.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行为。
5.英语水平良好。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邮件报名
请按照顺序将以下文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于10月11日17:00前,发送至linglankong@fudan.edu.cn,邮件名和PDF以“报考方向+姓名”命名
1.中文简历和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2.成绩单;
3.英语水平证明(仅选自己认为最能代表英语水平的一项);
4.相关科研论文、课程论文、实践成果(不需要发表,限第一作者、独作;或者明确指出集体成果中自己负责的部分);
5. 相关奖励或社会工作(限3项)。
请注意:(1)若已接受其他高校的录取将不予考虑;(2)只有同时在网上报名及发送邮件者视为报名成功。
六、进入复试要求和结果通知
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并及时报名且提交完整申请材料者,本所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结果将在10月 12号左右通过国家研招网推免系统发布。复试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
七、复试考核安排
在线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八、复试实施细则
1.本所成立推免生选拔复试小组,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所报考专业的综合知识与技能、外国语水平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3.复试考核采用在线面试方式,通过“腾讯会议”平台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考核成绩中,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80%,外国语面试成绩占2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评选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评为推免生。
5.复试考核结果将在面试后2天内,通过国家研招网推免系统发布。
6.推免生选拔其他相关要求,参照《复旦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九、咨询方式和监督申诉渠道
咨询方式: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光华楼东主楼2422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5641173,邮箱:linglankong@fudan.edu.cn
监督申诉渠道:科学楼432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5664241,邮箱:ylzhao77@fudan.edu.cn
本《活动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年10月9日